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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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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

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关于2018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2-26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2018年夏季学位申报时间的规定,2018年夏季学位申请时间截止至2018610现将我所2018年夏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出答辩申请(截止日期:2018410日前)

1、申请人应满足我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要求后才能申请答辩。具体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要求见《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资格的有关规定(暂行)》和《中国科学院三亚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筹)筹建期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

2、申请人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以及申请学位所需的成果证明材料(文章、专利等),并提交有导师签字的纸质版至人事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没有发表学位相关文章的硕士生还需要进行学位论文预审。

3、申请人需同时发送学位论文电子版盲审和非盲审格式各一份PDF版(盲审格式:隐去作者、导师、致谢以及文中涉及到本人和导师的姓名)至人事教育处。

4、(此步与前4步同时进行)申请人需登录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培养指导系统”,补充完整培养环节信息,在线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提出答辩申请,同时登陆“学位系统”申请学位。需注意,国科大要求答辩与申请学位必须要同步。

5、申请人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成果证明材料、论文PDF版本(盲审、非盲审2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按期提交至人事教育处。

6、如有延期毕业的,请填写《延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交到人教处。

  

二、学位论文送审(截止日期:2018510日前完成)

1、学位论文评阅前,由答辩秘书填写《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信息审核表》经答辩人导师签字后提交人事教育处。

2、没有发表学位相关文章的硕士生申请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预审环节由人事教育处送审。人事教育处将选取3位相关学科的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以1份盲审,2份非盲审的方式进行送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才能进行正常送审环节。

3、无需进行学位论文预审的申请人,也需要有相应的盲审。硕士生的学位论文需有1份盲审,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须有2份盲审。盲审由人事教育处送相关专家,其余非盲审送审环节由答辩秘书完成。

4、网上填报:答辩秘书在线下邀请专家评阅同时,也要在“培养管理系统”中聘请论文评阅人。需注意:

1)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聘请二至三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人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聘请五至七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人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含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其中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二至三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3)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

4)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5、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所有评阅环节(包括预审)收到的评阅书,申请人都需要按照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评阅)》,并经导师签字提交纸质版至人事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聘请答辩委员、答辩(截止日期:2018530日前务必完成!

(一)答辩前需要注意:

答辩秘书通过“培养管理系统”聘请答辩委员,按规定进行答辩。需注意: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成员一般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外单位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并应包含本单位及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

3、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

(注:答辩时应设答辩秘书一名,一般由各组的课题秘书担任)。

4、答辩秘书发布答辩公告;协助提前起草《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中的决议意见,拷贝到答辩需要的电脑中;到人事教育处领取《表决票》。

(二)答辩中需要注意事项

答辩秘书需要准备:

1、所资产财务处规定的《劳务费发放表》。

2、《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中答辩情况中,请评委签字,一式2份。(注意如果只打印当页,注意保证前后页面一致)。

3、答辩人答辩后,由答辩秘书打开电脑中的决议书中的决议意见页(决议意见建议提前拟好草稿,保存在电脑里),按照评委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完毕打印2份,并请评委组长签字。

答辩人需要准备装订好的学位论文若干份(根据评委人数准备)。

(三)答辩后需要注意:

答辩时评委提出需要修改的地方,答辩人必须要进行修改,并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答辩后)》提交至人事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填报学位申请信息(截止日期:2018530日前务必完成!

登录教育业务管理平台,通过“学位管理系统”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五、提交答辩相关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18530日前务必完成!

申请人在答辩后,按照附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者须应提交的材料一览表》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教育处。

 

六、填写《研究生毕业登记表》(截止日期:201868日前)

答辩后,答辩人填写研究生毕业登记表(贴照片,一式2份,双面打印)提交人事教育处。

 

2018年夏季开始,学位论文撰写有新的指导意见和规范(见附件包),请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该规范撰写学位论文。请准备在2018年夏季毕业、答辩的研究生,根据以上情况安排好工作,拟定论文答辩计划。

 

 

联系人:李佳津

联系电话:0898-88231178

邮箱(电子版发送):lijiajin@idsse.ac.cn

 

附件:深海所学位论文答辩所需材料2018

附件:学位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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